摘要:虚拟资产规模的扩张以及形态的演进,对既有税收法律体系的结构及其适用方式构成了挑战。对虚拟资产实施税法规制的论证,必须超越技术层面的表象,从经济属性、法律定位以及征管可行性三个维度剖析其可税性。在规范层面,可将量能平等负担原则与税收中性原则作为分析的理论框架。虚拟资产所体现的应税支付能力,取决于其向现实经济利益转化的能力,故而有必要穿透交易结构,识别其所实现的实际经济收益。在全球监管标准尚未统一、涉税信息获取存在困难以及定性与估值规则不明确的背景下,单纯依赖形式化界定或单边措施难以构建稳定的规则体系。因此,可考虑将虚拟资产税收规则与一般反避税制度纳入统一框架进行协调。通过构建以功能属性为核心的连续谱分类体系、完善跨境涉税信息共享机制,运用区块链技术辅助税源识别,并结合跨税种的实质审查机制,有助于增强规则的可预期性与执行的可行性,并在风险防控与税收管辖之间建立制度关联。
关键词:数字资产;税法规制;实质课税;应然秩序;虚拟资产;
作者:许多奇,全球人工智能创新治理中心研究员,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智慧法治实验室主任
来源:《虚拟资产可税性及其税法规制体系建构》,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6年第2期(许多奇)。
发表日期:2026/4/10
